Search


【有關著作權法修法的說明】

有關提案修正著作權法第九條,增列民法...

  • Share this:


【有關著作權法修法的說明】

有關提案修正著作權法第九條,增列民法第二條「違反善良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內容」不得作為著作權之標的,讓部分朋友誤解為情色內容不受保障,我的主張是情色內容在台灣的各級法院判決,都應該依據大法官617號解釋來保障著作權,也不應受到刑法235條的騷擾,也就是性暴力、性虐待、人獸交才不受保障。因為各種法院判決界定模糊,反而因噎廢食。
(意思是現在法院判決就是不一定有保障,我認為非獵奇類的可以受到保障。這兩句是請教多位大人的補充)

以下是法理說明:(有點學理,請大家耐心看一下)

第一,在提案內容有提到恐怖主義、教導製毒殺人等影片是目前台灣法律所不允許(在轉載之後的媒體報導都被忽略了),散布、播送這些資訊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也法律所不允許,若給予著作權保障,這是法律間的矛盾。

第二,有關於情色內容,個人認為在大法官釋字第617號,將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猥褻之資訊或物品,已經侷限在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三範圍,所以俗稱A片的情色電影,若依大法官的解釋,如果不是上述的三個範圍,就不算猥褻物品,自然不在限制的範圍。
公序良俗是法律領域中的帝王條款,著作權法亦自不得自外公序良俗條款之列。若具原創性之著作物,其內容業已屬於釋字617所稱的性暴力、性虐待、人獸交等內容極瑞硬蕊色情物,基於维持法律體系價值之一贯性,自不應承認其受著作權保障。

第三、民法第二條「民事所適用之習慣,以不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為限」。第七十二條「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著作權之保障當然有應該不能「違反善良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內容」。

這個法案,可能部分報導轉載之後,省略了我們提案說明內講到的恐怖主義、教導製毒殺人等等內容(原文的聯合報就有提及),只侷限於成人影片是否有著作權問題上,才會變成如此簡化。我猜可能是提案內容我們列舉了智慧財產法院和各級法院在情色內容的判決矛盾,而且情色內容比較引人注意,所以才變成這樣。

以後我們辦公室會再檢討提案技巧,感謝各位的指教。
(照片是聯合報即時新聞的原文)


Tags:

About author
1、這裡是立法院工作的專頁。 2、選區資訊及服務,請至鄭運鵬臉書服務處https://www.facebook.com/nicepoonpoon/?fref=ts 3、想認識鄭運鵬這個「人」,請至鄭運鵬個人頁https://www.facebook.com/phoenix.cheng.96
桃園第一選區立委─鄭運鵬 各服務中心: 1、國會辦公室:02-23586666 2、桃園
View all posts